北市府發放受災戶救助金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於25日公佈九二一震災受難家戶死亡慰問金及救濟金發放須知,其中,死亡慰問金每人一萬元,由社會局在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發放,死亡救濟金每人五十萬元,由區公所發放。重傷災民每名補助二十萬元,房屋全毀每戶補助二十萬元,房屋半毀每戶補助十萬元,未達房屋半毀,但經市府建管處鑑定需強制撤離者,撤離後每戶補助三萬元。
死亡救濟金部分,受領順序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其他直系親屬,以親等近者為先,申請方式為由家屬出示可證明身份文件,或經其他有證件的親屬證明及可提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等資料,由承辦人確認無誤後發放。發放地點為第二殯儀館及松山區公所社會課,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北市府提供國宅並補助房租津貼
台北市長馬英九25日指示市府建築管理及國宅處專案處理小組,提供七十五戶出租國宅免費承租一年,而台北市其他被鑑定為危樓的十四處建築近千民住戶,市府亦提供學校臨時安置,以及每戶三萬元的房租津貼補助。
災民房租補貼 每人每月3000元
行政院長蕭萬長於25日上午召開震災災民收容安置方案會議,會中決議安置方案分為一個月內的短期安置及為期十一個月的發放租金或搭蓋臨時屋。發放租金的標準是每人每月3000元,並每戶不限人數,至於提供臨時住宅,則由營建署委託廠商設計,設計圖將於下周一完成,所需土地由地方政府指定,將提供貨櫃屋或組合屋為災民臨時住所。
受災戶承購國宅七折優待
行政院長蕭萬長25日宣布,震災嚴重的七縣市災戶可以公告出售價格的七成優惠承購國宅,並以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一千億元,供銀行辦理受災戶緊急融資,利率為固定年息3%,期限為二十年,蕭萬長並表示,原則上同意貸款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可無息貸款,此項名為「九二一震災住宅全毀、半毀及屬危險級之受災戶承購國民住宅作業要點方案」,總計有4446戶國宅可接受災戶優惠承購。
七縣市為台中縣、市、彰化縣、嘉義縣、雲林縣、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則因無國宅空屋而未列入。七縣市共計新竹市空軍三村社區、公學新村社區、光復國宅社區;苗栗縣文化國宅社區、社皮一、二期、社皮國宅三區;彰化縣員林國宅社區;需林縣立德國宅社區;喜義縣平實乙村社區等四千四百四十六戶國宅。
受災戶只要持有住宅之全毀、半毀及屬危險等級證明文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吳宅主管機關自行認定),並自備十萬元,即可簽訂買賣契約、貸款契約,辦理進住手續。國宅出售價格以目前公告出售價格七成計算,由國宅所在的各縣市政府辦理承購及管理維護作業。
受災戶房屋貸款相關訊息
在九二一震災後,為配合災戶財務上的紓困,多家銀行也推出了房貸紓困措施,讓受災戶的貸款本金可以展延,一般來說是五年;貸款利率也可降低,通常是減四碼也就是一個百分點;利息甚至可以展延,普遍可展延六個月,也就是至少有半年時間可以喘息,各銀行所提供的房貸紓困措施如下:
- 土地銀行
- 授信戶因受災而致本息繳納困難者,貸款利率依基本放款利率減五碼範圍內機動調整。貸款本金暫緩償還期限延長為五年,貸款利息也可暫緩六個月繳納,計入剩餘貸款中分期攤還。
- 台灣銀行
- 受災房貸戶的借款本金展延五年,利率按原貸利率減四碼,利息展延六個月繳付。
- 彰化銀行
- 個人房貸戶借款寬限期增延兩年,企業受災戶已屆期的貸款同意展延一年還款。
- 農民銀行
- 原房貸戶也給予本金展延五年的優惠,利率減四碼,利息展延六個月,受災戶只須出具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證明。受災的企業戶於最近六個月屆期應償還本金,其還款有困難,或動用期限將於三個月內屆滿者,得延長六個月。
- 富邦銀行
- 房貸戶,也是給予利率按原訂利率減四碼,本金寬限五年,利息展延六個月後滾入本金分期攤還。
- 台灣企銀
- 自有資金辦理的房屋擔保借款的受災戶,自即日起向該行申請展延者,其還款本金可展延五年,貸款原利率減四碼,兩年後再重新檢討適用利率。利息得展延六個月開始繳付,並分十八個月平均繳還前述利息。受災戶的資格認定,依現場勘估狀況自行認定。